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(教督厅函〔2018〕6号)、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<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和 校《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,加强学术诚信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现开展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自查工作,安排如下:
1.自查工作时间:8月30---9月4日;
2.自查范围:全院师生;
3.学院受理“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”监督举报电话:027-6889324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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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月29日